在苗木栽植前,要對其(以喬木為例)進行不同程度的修剪,以減少樹木水分的蒸發,保持樹體水分上下供需平衡。修剪量依不同樹種及景觀要求有所不同。
(1) 對于較大的落葉喬木,尤其是生長勢較強、容易抽出新枝的樹枝,可進行強剪,樹冠可減少至一半以上。
(2) 具有明顯主干的高大落葉喬木,應保持原有樹形,適當疏枝,所保留的主側枝應在健壯芽上短截,可剪去枝條的1/5至1/3。
(3) 無明顯主干、枝條茂密的落葉喬木,干徑為5厘米至10厘米的,可選留主干上的幾個側枝,保持原有樹形來進行短截。
(4) 枝條茂密的常綠喬木可適量疏枝,枝葉集中生長在樹干頂部的苗木,可不修剪枝條,只燎葉。
(5) 常綠針葉樹,不宜多修剪,只剪除病蟲枝、枯死枝、生長衰弱枝、過密的輪生枝和下垂枝。
(6) 珍貴樹種的樹冠,宜盡量保留少剪。
(7)樹木修剪造成的傷口,應涂用樹木傷口涂抹劑、凡士林等。